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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委编办“四措并举”用活用好编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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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荔波县委编办积极研究破解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社会事业发展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控”上下功夫,严守编制管理底线。严格控制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采取“挤、压、调”方式调剂部分编制保障民生行业、县级中心工作用编需求,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领导职数执行领导职数配备,对股级机构原则上只设置1名领导职数。坚持内部整合、精干高效,实行“大科室”制,从严从紧管理机构编制。2020年,整合保障民生领域、关键部位和中心工作用编需求50余个,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审定有关机构编制事项35项。

在“调”上做文章,优化机构编制配置。通过清理规范核减一批、理顺体制整合一批、综合执法改革压缩一批,深化事业机构三大改革。持续跟踪指导涉改部门履职,多次就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机构职能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对下设、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编制人员配置不科学、职责分工不清晰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和优化调整,确保事权与机构设置、编制配置相匹配,保障机构部门运行通畅。机构改革期间,召开协调会议30余次,完成部门间划转职能69项、转隶人员170余名。

在“管”上出实招,规范管理机构编制。印发《中共荔波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编委议事规则和编办工作程序。建立组织、人社、财政工资人事信息联审机制,执行实名制专人管理、定期维护、月汇总制度,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升机构编制审批及规范化管理水平。2020年以来,报请州委编办等批复事项14件,审核办理各部门(单位)上下编739项,调动用编215项。

在“用”上求实效,促进编制灵活机动。探索建立教育、卫生等民生部门事业编制和内设科室调整事后备案管理机制,强化用编和机构设置的自主权,促进系统内编制资源合理流动,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与灵活。目前已印发《荔波县卫生系统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卫生系统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备案3项,制定《荔波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