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们在路上捡到钱了!”1月6日,在开阳县公安局金中派出所,来自开阳县金中镇中心小学的两位学生上演了暖心的一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
1月6日下午,开阳县金中镇中心小学五年级的张可欣同学和六年级的罗秋语同学在放学途中捡到300多元现金,在现场等待了一段时间后,未见失主前来认领,最终决定把钱交到派出所。
两位学生来到金中镇派出所后,将钱款交到值班民警手中,并清晰说明了捡到钱的时间和地点。民警了解情况后,对他们拾金不昧的行为连连称赞,经询问得知,两位学生均就读于金中镇中心小学。
1月8日,金中镇派出所民警专程来到镇中心小学。在操场上,民警将两张手写着“拾金不昧好少年”的奖状及精心准备的礼品郑重地送到两位同学手中,对她们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进行公开表扬,并鼓励全校同学向她们学习。
良好的品德,与家长及老师以身作则的教育分不开。据了解,金中镇中心小学一贯重视和加强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坚持不懈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具有时代特色的学雷锋系列教育活动,引领师生用雷锋精神修身修德,争做雷锋式好老师、好少年。
“近年来,我们学校对展现良好道德品质行为的孩子设立‘特别奖’,以此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加大在学生当中涌现出来的文明行为习惯和传统美德的宣传力度,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师生群体中‘成于心而形于外’,促使师生在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中逐步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中心校校长勾雄洋如是说。
两张奖状,虽只是薄薄的纸张,却承载着对拾金不昧行为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正能量的有力弘扬。派出所民警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在孩子们心中种下美德的种子,让更多同学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社会处处充满温暖与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