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咬定“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一旦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老赖”和他的财产却又马上“复活”。海南省屯昌法院日前办案就遭遇了这一幕,屯昌法院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和强制拘留,软硬兼施,督促“老赖”还清了26260元欠款及执行费用、诉讼费用。
4月11日,屯昌法院执行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属堂兄弟关系,因买卖纠纷两人反目,被执行人黄某抗拒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坚称自己没有能力偿还货款,并表露出对申请人的不满。察觉到黄某拒不履行的原因主要是因兄弟反目造成的心理抵触后,屯昌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培师随即向被执行人黄某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告知其在该起纠纷中如果有合理诉求,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得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后,黄某的抵触情绪有所缓解。
与此同时,陈培师告诫黄某,如果拒不履行该案义务,将立即对他进行强制拘留,黄某表示接受拘留,会尽力想办法还款。当天上午,屯昌法院对黄某进行了拘留前体检,并向其家属签发了拘留通知书,其妻李某顿时惊慌失措,当即将本案执行标的款26260元以及执行费用、诉讼费用一并交清。至此,本案被执行人义务全部自动履行完毕。